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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新规:明天起!地铁内使用电子产品不允许外放

手机中国 【原创】 作者:许桦婷,王乐 2020-03-31 14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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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CNMO新闻】为对各种不文明乘坐地铁的行为进行约束,交通运输部印发的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将于4月1日正式施行。明天起,在列车内吃东西、电子设备外放声音、躺卧或踩踏坐席、推销产品或乞讨卖艺...这些行为都会登上“乘客行为黑名单”。

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》
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》

  《办法》规定:

  一、乘客不得在列车内进食(婴儿、病人除外);

  二、不得骑行平衡车、电动车(不包括残疾人助力车)、自行车,使用滑板、溜冰鞋;

  三、不得推销产品或从事营销活动,乞讨、卖艺及歌舞表演,大声喧哗、吵闹,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;

  四、不得随地吐痰、便溺、乱吐口香糖,乱扔果皮、纸屑等废弃物,躺卧或踩踏座席;

  五、不得携带动物(导盲犬、军警犬除外)进站乘车,携带有严重异味、刺激性气味的物品进站乘车;

  六、不得在车站或者列车内涂写、刻画或者私自张贴、悬挂物品;

  七、不得在车站和列车内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。

违反规定将承担法律后果
违反规定将承担法律后果

 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吴天野律师表示,如果乘客违反了以上规定,列车权利人包括所有权人、运营管理人等可以根据《侵权责任法》的规定,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、恢复原状、赔偿损失、消除影响、给与警告、情节严重者可以报送有关部门(如公安机关)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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